交通规则条例
   日期:2008-05-30 09:02:14   来源:互联网   字号设置:[ ]
1. 骑自行车应走右侧自行车道。 

2. 过马路应走人行道(或天桥、地下通道);遇红灯止步,见绿灯前行。 

3. 乘坐公共汽车应先下后上,勿争先恐后,勿挤逼抢位。 

4. 遵守交通规则应成为我们的行为规范。 


5.在人行道内行走,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。 

6.横过车行道,须走人行横道。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,须遵守信号的规定;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,须注意车辆,不准追逐、猛跑。没有人行横道的,须直行通过,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。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,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。 

7.不准穿越、倚坐人行道、车行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。 

8.不准在道路上扒车、追车、强行拦车和抛物击车。 

9.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,须有成年人带领。 

10.过马路时,一定要做到“一停二看三通行” 

11.下雨天我们的雨衣、雨伞颜色要鲜艳 

12.夜间行走,我们要穿浅色的衣服 

13.告戒开车的家长不要酒后驾车 

14.学校校门口不要随意停车,预防造成交通阻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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